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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包庇毒贩遭下属举报始末 纪委介入调查

时间:2014-04-02 09:09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点击:
作为分管领导,谢龙生一直未同意放人,并和时任英德市公安局政委朱应忠一起在上级调查组面前如实汇报。然而,2012年8月,三人均被调离英德市公安局,郑并未被立案调查,而是被调到清远市公安局继续协助分管英德市公安局。

4月1日下午,谢龙生案一审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离开法院。

  4月1日,历时近5天的广东省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案庭审结束。

  3月26日,该案再次在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个当年因举报上级包庇毒贩而引发关注的当事人,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时,已失去了自由。

  约两年前,在2012年3月23日的一次缉毒行动后,办案人员开始不断接到时任英德市公安局局长郑北泉的电话,要求给涉案的主要嫌疑人取保候审,并让办案人员“冷处理”,不追究贩毒、毒品来源问题。

  作为分管领导,谢龙生一直未同意放人,并和时任英德市公安局政委朱应忠一起在上级调查组面前如实汇报。然而,2012年8月,三人均被调离英德市公安局,郑并未被立案调查,而是被调到清远市公安局继续协助分管英德市公安局。

  谢龙生、朱应忠选择了实名逐级举报,一直将材料送到了北京。其间,网上出现了《百人聚众吸贩毒被抓,公安局长弟弟是老板》的网帖,由于举报人的特殊身份,此事引发了舆论关注。

  2012年11月,郑北泉被清远市纪委立案调查。鲜为人知的是,在郑北泉被“双规”后一个月,两名举报人也被纪委调查。

  去年年底,郑北泉案、朱应忠案一审宣判。与两人主动交代受贿情节不同,谢龙生始终是零口供,这个脾气火爆的公安局原副局长在法庭上称自己是被打击报复,“我就是因为坚持原则,才会在这儿。”

  同学开酒店贩毒,弟弟拿干股

  一切源于两年前的一次缉毒,那是郑北泉到任英德市公安局局长的第二个年头。

  2012年3月23日凌晨,由时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谢龙生带队,英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望埠镇河头派出所对望埠镇英东路的“新华悦”酒店进行了一次突击清查。

  这是一家当年1月20日开始边装修边营业的新酒店,据事后治安大队上报的相关材料,在2月中旬,望埠镇河头派出所就已经向上级汇报了新华悦酒店KTV包房内有人长期吸食毒品的情况。

  3月23日的出警收获颇丰,据事后统计,共查获涉嫌吸毒人员175名,在酒店的的8个包间和停车场内缴获K粉850克、冰毒9瓶、摇头丸1.5克,毒品总共近2000克。

  但就是这次由谢龙生负责的清查,牵出了郑北泉的老乡、同学曾伟标与郑北泉的弟弟郑振洪。

  曾伟标人称“光头标”,是新华悦酒店的老板,在酒店最初约定的合同中占有70%的股份。据知情人士透露,郑北泉在清远市阳山县工作时,曾伟标曾在阳山开过酒店,郑北泉到任英德后,曾伟标又将生意做到了英德。

  事发后,曾伟标赶到酒店查看情况,随后被公安机关控制。郑北泉的弟弟郑振洪当天虽然也出现在涉毒酒店,但并未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而是被直接释放。一位看过执法录像的知情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看抓捕视频,他(郑振洪)当天好像是喝醉了,满脸通红。”

  据事后曾伟标的笔录,曾伟标在新华悦酒店的70%股份中,有15%是给郑振洪的干股,“‘洪仔’(郑振洪)答应不参与酒店经营,只是负责处理关系,即如果我们酒店经营‘嗨场’出事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出,就要洪仔利用关系出面解决。”

  “3·23”行动的当天,关系起作用了。

  根据郑北泉案的一审判决书,3月23日中午,郑北泉接到曾伟标打来的求助电话,随后,郑北泉打电话给时任英德市公安局法制室主任的梁伟雄,了解曾伟标的涉案情况,并委婉地表示希望能不拘留曾伟标,但梁伟雄回复说曾伟标已被刑拘。

  25日,有亲戚找到郑北泉,告诉他郑振洪也牵扯进此案。由于不希望弟弟出事,郑北泉明确告诉梁伟雄及其他办案人员,要给曾伟标办理取保候审,并指示将案件“冷处理”,不要就非法持有、贩卖毒品罪做深入查处。

  26日,梁伟雄找几个主要办案人员一起商议,大家都认为,曾是酒店老板,且案情重大,假如取保候审案件无法继续侦办。

  由于变更强制措施需要治安大队同意,谢龙生作为分管治安大队的领导,一直未同意郑北泉的放人要求。29日,郑北泉将谢龙生、梁伟雄叫到一起商量变更强制措施一事,谢明确表示反对,提着包立刻就离开了。

  谢龙生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是在郑北泉打招呼要求放人后才“感觉不对”。此后,他调取监控录像发现郑北泉的弟弟也在现场,并进一步了解到郑振洪持股的情况。

  “3·23”涉毒案的酒店内和停车场均发现大量毒品,但因为郑北泉的表态,没有人就毒品的来源和贩毒问题进行调查。新华悦酒店的诸多工作人员在接受调查时称:“3·23”案发后,公安人员对他们的询问更多侧重于酒店的经营管理,没怎么涉及毒品,而最后签字的笔录上也没有任何与毒品来源有关的问题。英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白志清回忆,治安大队曾希望把毒品来源和贩毒问题交给缉毒大队,但对方拒绝接手。

  4月下旬,郑北泉召集相关办案人员传达了英德市委书记徐建文对“3·23”案件的严厉批示,并要求办案人员严格查下去。白志清回忆,郑北泉还特地让记录员把自己要求严办的话记下来。但会议结束后,白志清立刻就接到梁伟雄电话,“郑局说先将案件放冷再说”。

  郑北泉供述,他是5月才知道郑振洪在酒店有股份的事情,为此,他特别打电话给时任英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巫永忠,要求“不要乱传案情”。

  虽然最终没有放人,但郑北泉的表态显然影响了案件的查处,一位办案人员回忆:“郑北泉是一把手,他可以影响到我们办案民警的前途和名誉,大家都没有办案的积极性了。”

  “很多人忌讳这个案件,工作中也产生了消极心理,大家形成了一种只要将容留吸毒的问题查到符合起诉条件就行了的心态。”一位办案民警表示,后来参与案子的人越来越少,大家都不愿意管。

  最终,6月13日,与“3·23案”相关的曾伟标等8人,被以容留他人吸毒罪移送英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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