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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名79岁的老人参加北京组团旅游猝死

时间:2011-10-05 13:40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本报记者莫小松 本报通讯员 张雪梅 一名79岁的老人跟着旅行团去北京旅游,不料在观看临时增加的景点时,突然心脏骤停死亡。由于临时增加的项目不属于既定行程,老人的亲属由此认为,旅行社考虑不周,具有不可推卸的过错。旅行社认为,老人的死亡是由其自身疾病和自己的疏忽

本报记者莫小松 本报通讯员 张雪梅

一名79岁的老人跟着旅行团去北京旅游,不料在观看临时增加的景点时,突然心脏骤停死亡。由于临时增加的项目不属于既定行程,老人的亲属由此认为,旅行社考虑不周,具有不可推卸的过错。旅行社认为旅行社报价,老人的死亡是由其自身疾病和自己的疏忽造成的,他们没有过错。3月16日,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死者和旅行社应该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旅行社需向死者家属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9万多元。

意外: 79岁老人观看临时景点猝死

河池的覃老先生生于1930年,到2009年时,已经有79岁高龄。2009年春,广西某旅行社宣传“北京一地精华双飞六日游”线路。覃老先生听说后很动心,便托南宁的二儿媳妇阿晶替他向旅行社报名。当年4月14日,阿晶为公公及自己的父亲陈某一起报了名,并代两位老人与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这次旅行的时间是2009年4月21日至26日,每人团费2250元。

由于接到的散客较少,某旅行社按照经营惯例,将覃老先生和陈某两人的资料传真给了合作单位南宁某旅行社负责接待。同年4月21日,覃老先生和陈某同旅游团的其他游客乘飞机抵达北京后,又被某旅行社的另一合作单位北京某旅游公司负责接待。

头两天,北京的导游按原定行程安排游客游玩。4月23日下午,当天的行程结束后,导游带游客们回酒店。路上,包括覃老先生在内的该旅游团游客,强烈要求导游次日一早带他们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观看升国旗仪式。导游一再强调,观看升国旗人多拥挤,而且需要很早起床,但因游客们要求太强烈国内游推荐,导游最终答应带游客们参观4月24日早上的升国旗仪式。

24日凌晨4时多,覃老先生等游客便起床。4时50分,导游带领全体游客从酒店出发,5时19分到达天安门广场的指定地点观看升国旗。覃老先生在指定地点站了大约5分钟,当国歌响起时,他突然晕厥,倒在了地上。

导游立即拨打120叫救护车,天安门广场的110警察也及时赶来维持秩序。120到达现场并进行抢救后春秋旅游国内游,又将覃老先生送到北京同仁医院再次抢救,但老人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第二天,北京同仁医院给覃老先生的亲属出具了一份《北京市外来人口死亡医学证明书》,上面载明覃老先生的死因是心脏骤停,从发病到死亡的时间大概为20分钟。

亲属:旅行社擅改路线有责任

本想向老人尽点孝心,结果却含泪捧回老人的骨灰中国评论网,覃老先生的子女们悲愤难平。事后,他们得知广西某旅行社向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国内游每人赔偿限额为10万元,于是要求某旅行社向保险公司理赔。但某旅行社递交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认为此事不属于保险理赔的范围,拒绝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覃老先生的妻子、母亲及4个子女递交诉状,将广西及北京的3家旅行社和保险公司一起告到了南宁市青秀区法院。

亲属们认为,旅行社在组团的过程中没有考虑旅行团成员的年龄差异,将79岁高龄的覃老先生和其他年轻人组成一个旅行团,在连续两天马不停蹄的游览之后,又临时擅自改变旅游线路,将“早餐后旅游天安门广场等景点”改为“清晨5点参加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导致覃老先生因缺乏休息、劳累过度,猝死在人多拥挤的升旗仪式现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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