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打掉“康氏集团”的权力保护伞

时间:2020-09-03 17:28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正如古代思想家和教育家荀子在其著作《大略》中所曰:“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治国者,当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对于那些口是心非的党政官员,对于那些只会花言巧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对万操、黄云声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开宣判。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有27名成员一审获刑,涉及25个罪名、90笔违法犯罪事实。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还利用常德市和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另案处理)的包庇和纵容,有组织地通过强迫交易、骗取贷款、非法采矿、赌博、串通投标、虚报注册资本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一定区域的砂石矿产采挖、工程建设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垄断,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新华网)。
湖南常德康氏集团之所以能蜕变为涉黑犯罪团伙,是因为他们拥有普通人高不可攀的权力保护伞,没人惹得起。尤其是常德市的公检法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没有依法履职尽责,而且某些领导变成了康氏集团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权力保护伞。
      如果没有权力保护伞,康氏集团就不会变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然而,正是由于湖南常德和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两地的权力保护伞为康氏集团实施了“保驾护航”,所以康氏集团才会拥有为虎作伥的特权,才会以狗仗人势的身份到处危害社会。而且,康氏集团所有的犯罪动机都是源于权力保护伞的助纣为虐。因此,当康氏集团的涉案犯罪者受到依法制裁之后,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康氏集团权力保护伞的依法问责上面,才能把康氏集团的犯罪根源彻底挖掉,才能为社会铲除毒瘤。
     百姓之所以敢怒而不敢言,就是因为康氏集团的权力保护伞不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在俯首帖耳地为康氏集团效犬马之劳,他们宁愿与康氏集团狼狈为奸。因此,康氏集团追求的是非法牟利;因此,康氏集团的所作所为是在践踏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因此,打掉康氏集团的权力保护伞必须刨根问底,才能拔起箩卜带出泥,才不会让康氏集团的残余势力死灰复燃;因此,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打掉康氏集团权力保护伞的重要意义,才能让政法机关的权力真正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
     正如古代思想家和教育家荀子在其著作《大略》中所曰:“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治国者,当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对于那些口是心非的党政官员,对于那些只会花言巧语赢得领导信任而贪赃枉法的执法者,如果我们继续保留他们手中的权力,就是在玷污和亵渎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就是在继续纵容违法犯罪。对于害群之马,我们必须下决心予以除之,绝不姑息养奸。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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