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提拔过程需赢得“公信力”

时间:2019-05-31 12:38来源:评论网 作者:云霞 点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
    日前,广西岑溪拟破格提拔一女干部引发关注。据岑溪市委组织部发布的任前公示,该干部是“70后”,只有中专学历,破格情形是“没有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破格理由是“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5月10日《广西日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从某种意义上讲,破格提拔的对象应该是能力超群、成绩卓著,非常优秀的年轻干部。而且,由于破格提拔的影响力较深,稍有不甚就可能产生“副作用”,各地组织部门都非常慎重,每年破格提拔的干部也是屈指可数。
   当然,破格并非不可取,关键要把握好标准,通过公开赢得公信,使大家心服口服,起到更大的引导实干作用。可是,广西岑溪这起破格提拔行为,即便在任前公示还“犹抱琵琶半遮面”,仅仅公示年龄和学历,对于群众关心的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却只字未提。
   对广大年轻干部来讲,比自己优秀的人很多,组织提拔谁,本应该不过于敏感。只要组织提拔的干部比自己优秀,心理非但不会失衡,反而还会以先进为榜样,增强内心的赶超意识,奋起直追,使自己能够快速成为组织青睐的对象。
   相反,如果提拔过程遮遮掩掩,不能把提拔的理由讲清楚,必然会令人质疑和猜忌,消解组织部门的公信力,即便所有程序没有问题,也会被人误解有问题,不仅难以服众,起不到“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作用,还会令年轻干部失去信心,不愿再当实干家、攻坚派,而是转向拉关系、耍嘴皮子,使党和人民的事业推进乏力,效果打折。
   破格提拔一名干部,可谓是“牵一发动全身”,绝不仅仅关系到一名干部的前途命运,而且影响到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干事风气的走向。为 此,组织部门在考察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敬畏之心,凡事稳中求稳,甚之又甚,把提拔的公信力表现出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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