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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店铺发生爆炸,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时间:2022-10-31  来源:评论网  作者:未知  点击:0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应该说,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已经是老生常谈。但是,城市经营的店铺爆炸事故却时有发生。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应该说,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已经是老生常谈。但是,城市经营的店铺爆炸事故却时有发生。10月29日晚赣州市发生的店铺爆炸事故,不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而且值得监管部门和全国各地百姓认真反思。问问自己,我们在安全预防方面究竟做得怎么样?
10月29日晚8时30分许,江西赣州经开区湖边镇纬一路某店面发生一起爆炸事故。目前,初步核实有1人死亡,10余人受伤,相关部门正在全力救援。据现场居民讲述,事发现场位于赣州经开区湖边镇纬一路香溢华府小区4栋的临街门面,对面为一个叫翠谷康居的小区。(腾讯网2022年10月30日)
笔者注意到在新闻报道中,事故发生后,比较临近的店铺工作人员让顾客赶紧离开,“不要买单了”。应该说,这样做是对的,不能要钱不要命。在关键时刻,必须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如果发生爆炸事故的店铺老板和工作人员平时能把预防事故放在第一位,并加强对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的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不抱任何侥幸心理,就一定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故发生。
      但是,正如人们经常所说,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作为店铺老板,必须把自己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必须把对周围百姓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有丝毫松懈。只有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时时事事注重预防措施的落实,不能不把安全放心上。珍惜和敬畏他人的生命,其实就是在有效保护店铺老板自己的生命。只有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的落实,才能从思想上消除侥幸心理,才能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不敢拿生命做赌注,并在经营中时刻遵纪守法,敬畏国家法律权威,不敢把个人经济利益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
     作为各级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更应该把依法监管落实在行动上,不能仅仅挂在嘴皮上,不能把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作为应付上级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横幅标语。发生事故之后,更要先从监管部门内部开展必要的责任追究。尤其是对负责监管的具体责任人和分工负责的主要领导,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责任。是否依法依规尽到了监管责任,要查看执法检查的原始记录,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安全责任监管,必须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实现无缝对接。哪里出了问题,就必须从哪里开始彻查。只有追根溯源,才能真正找到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将责任人绳之以法。
    安全重于泰山。不管是经营者,还是监管者,必须把全国各地发生的大大小小安全事故作为反面教材,并以实事求是的严谨态度制定出适合自己的安全防范措施。而且,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必须结合实际需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细节落实到人,应急预案不能在互联网上照抄照搬,应急预案不能成为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应急预案必须哪一条都管用,假大空的套话不应该出现在应急预案里。每一起事故发生之后,全国各地的监管部门不仅要查现场事故隐患,更应该针对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认真检查。同时,要把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并加大对关键细节的监督检查。
      只有把每一起事故当成安全防范的活教材,才能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才能在安全预防方面下真功夫,才能真正用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去对安全负责,监管部门才能用实际行动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依法履职尽责,不敢苟且偷生,不敢行政不作为。只有敬畏党纪国法权威,各级监管部门才能做到“守土有责”,把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作为义不容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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