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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赶考路上的“三大法宝”

时间:2022-02-21  来源:评论网  作者:江涛 谢命中  点击:0
“和谐与文明同在,法治与发展并存”。党员干部作为党与人民之间穿针引线的人,一定要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懂得遵守法律法规既可以作为自身“保护伞”,也是我们必须遵守的义务。
     近日,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要坚定不移走好法治道路,坚持学好法、用好法、宣传法,树牢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营造风清气爽的社会环境,走好新时代的“赶考路”。
“圆点式”学习好法律法规牢固定点,做深做实“基石”法宝。
    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学懂法是我们守法和用好法的“地基”,只有地基牢固,“钢筋”“水泥”才能站上“舞台”。沉下心来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深学吃透,时刻做到“心中有法镜,手中有法尺”,精准把握做人做事尺度,清楚到底什么事情是能干的,什么事情是不能触碰,做事时多一份谨慎、少一份莽撞,多一份思考、少一份凝滞,多一份理性、少一份冲动,不断学习,不断反思,不断弄通学懂,让法律法规时刻充盈头脑,以法治思维去更好更正确发挥为民服务落脚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争学法,先学法,深学法,敲响新时代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主旋律歌。
“纵向式”遵守好法律法规,拉伸拉长,做优做亮“自觉”法宝
学法学法,不仅仅是学懂学会就行,还一定要会用,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的党员干部需要带头干,一定要知敬畏、守原则、有底线,将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与工作中奉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带头遵守,任何时候都不要挑战法律底线,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做好法律的坚定拥护者、遵守者,将法律法规规划为心里的一面镜子,时刻反思、规范言行,懂得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做一个遵守法律法规的“泰山人”。
“辐射式”宣传好法律法规,精准扩面,做勤做全“广播”法宝。
“和谐与文明同在,法治与发展并存”。党员干部作为党与人民之间穿针引线的人,一定要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懂得遵守法律法规既可以作为自身“保护伞”,也是我们必须遵守的义务。党员干部要以自身为中心,以“辐射”的方式积极宣传好法律法规,确保不漏掉身边每个群众,通过宣讲、院坝会、汇演、宣传单、宣传牌、入户等丰富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遵守法律法规的声音遍布每一寸土地,争取让人人都能做好法律“宣传员”,社会处处弥漫和谐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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