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敢把业主房子租出去,必须依法维权

时间:2022-03-11 17:24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对于开发商拥有的权力保护伞,业主同样有权向纪检监察委进行实名制举报。只有敢于用党纪国法维权,业主的合法权益才能依法得到保护。面对违法乱纪的开发商,业主必须勇于大声说“不”,绝不能任由开发商摆布。
       买房22年仍不能入住。业主孙女士说,1999年,她父母所工作的银行和广西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东葛路上联合开发了这栋商住两用楼,单价约每平方米2500元。但这栋楼停停建建,直到三四年前,主体工程才基本完成。业主李先生称,这栋楼建了22年,有的业主退休了,有的业主都离世了,然而现在都不能搬进去。更让业主气愤的是,明明房子没通过验收,可开发商却已经擅自将顶层作为员工宿舍使用,还把三四楼给出租了(环球网2020年12月22日)。
     由此可见,广西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仅是空手套白狼的违法乱纪开发商,而且是在明目张胆地侵犯业主的房屋产权。延迟了长达22年才建好的商品房,业主不但不能入住,而且开发商竟然把业主的房子对外出租。开发商这种非法牟利的行为是不能容忍的,业主必须依法进行维权,决不能让开发商为所欲为。开发商非法获得的利益,必须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为业主讨回公道。
    由此可见,无论是南宁市住建局,还是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广西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均未依法履职尽责实施监管。所以,涉事开发商根本不敬畏国家法律权威,并对业主的房屋产权实施侵犯。而且,在某些程度上,南宁市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很可能就是涉事开发商的权力保护伞。如果没有权力保护伞,不具备房地产开发条件的开发商又怎么能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准企业注册登记?而且,笔者经过互联网查询得知,涉事开发商的企业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1000万元。显然,广西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皮包公司没有什么两样,就是在欺行霸市,违法经营房地产开发。
   正是由于涉事开发商拥有权力保护伞,在承建的商品房开发建设中才会发生资金断链,而开发商根本没有资金注入,而仅仅是让工程项目承建承包企业方在垫付资金启动了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而且是把业主的预交房款当成了工程项目建设的风险投资。所以,每个业主都是直接的受害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发商毫不在乎业主所遭受的22年巨大损失,并毫无人性地把业主的房子租赁出去牟取非法收入。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监管部门不能躲猫猫。如果监管部门懒政不作为,业主同样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把监管部门告上法庭。而且,业主可以将监管部门的懒政行为举报到纪检监察委。业主只有树立法治观念,才能实现依法维权的目的。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就会上当受骗。那么,最简单的维权办法就是业主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举报开发商存在的欺诈侵权行为。如果消费维权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发商。而且,在维权过程中,业主应当把开发商22年不向业主交房产生的损失向开发商提出索赔,并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维权,开发商的违法所得必须依法退还给业主。
     对于开发商拥有的权力保护伞,业主同样有权向纪检监察委进行实名制举报。只有敢于用党纪国法维权,业主的合法权益才能依法得到保护。面对违法乱纪的开发商,业主必须勇于大声说“不”,绝不能任由开发商摆布。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