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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监督再次“提档升级”

时间:2017-12-04  来源:评论网  作者:晨曦细雨  点击:0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又增加了一个新的职务,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
    近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又增加了一个新的职务,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从这一改革我们可以看出。
    一是监察对象进一步拓展成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把由原来的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免的工作人员,拓展到所有的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说明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国家公职人员。监察体制改革将所有公权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纳入监察视野,意味着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将受到监督,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
    二是监察机构地位进一步提升监察委员会的建立全面提升了反腐机构的法律地位,促进反腐败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从党内扩展到党外,在关键的政治改革方面,从国家层面进行落实。监察委员会由各级人民大会选举产生,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丰富监察手段,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使其监督更为独立,监察机构地位得到了较大提升。
    三是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面对当前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全覆盖纳入监督体制之下。坚决查处中央八项规定后仍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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