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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借警衔岂不是猪鼻子插大葱?

时间:2014-06-05 08:26来源:隔山 作者:隔山 点击:
该事件,不仅拷问了政府对特殊部门领导干部任命的条件要求,在未取得警衔的情况下,能否将其任命为公安局副局长。也拷问了当地领导干部的选拔使用,就这样一个思想肮脏,行为奇葩的人究竟是怎样成为科级干部的,又到底是怎样升职为公安局副局长的,难道不应受到质疑?相关部
 
  富县人民政府在今年3月7日任命李某某为县公安局副局长,但自李某某上任,因为警衔、警号没有审批下来,李某某便借来他人的警衔、警号,穿戴整齐开始在公安局上班。这一举动引来众多干警不满,大家认为,不是正式民警,却佩戴他人警衔、警号,实在不妥。(6月1日新华网)
 
  按照我国现行制度,虽然县级政府除了对检察院和法院的主要负责人没有任命权外,对其它部门的领导干部可提请同级人大通过后任命。但是作为该公安局副局长在警衔警号没有审批下来的情况下,借用他人的警衔警号,确实不符合相关规定,其举动不仅引来了干警的不满,也让群众感到厌恶和反感,既伤害干警队伍形象,也有损政府威信。使用他人警衔警号,无异于猪鼻子插大葱"装象",当应严肃处理。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代表的是一种荣誉。而警号是一警一号,相当于警察的"身份证"。警衔的授予有严格的标准和审批程序,不同级别的警衔应由不同的机构审批授予。而该副局长虽然被任命为公安局副局长,但因其之前并未在公安部门工作,自然没有自己的警号,也更无警衔。
 
  既然如此,为何该副局长竟违反规定借用他人的警衔、警号?依笔者看,不外乎是扯大旗作虎皮,弄虚作假对自己进行包装,其目的不言而喻,就是想迫不及待地享受与之相应的特权。让自己在百姓面前有炫耀的资本,在同行或下属面前装大显摆。试想,其绞尽脑子地给自己修饰脸面,还何来心思去考虑服务为民,又如何去满足维护地方平安的职能要求。其作为领导干部的权力观、群众观在哪里?其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一总开关是如何树立的?一个没有诚信的人还何谈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作为一名新到任的公安局副局长,本应及时学习了解与公安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迅速融入公安角色,为干警做出表率。可是其刚上任就违纪违规,给自己与广大干警筑起了一道心墙,日后还怎样在干警中发挥带头作用?《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和《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都明确规定不得佩带与授予警衔不相符的警衔标志。其非但没有树起光辉的形象,反倒是让干部群众觉得是缺失诚信,真可谓画蛇添足,弄巧成拙。这何尝不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四风"表象,难道该副局长在教育事前活动中走了过场?虽然其被责令检查,但在反"四风"转作风的关键时期,竟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又岂能不引起网友热议。
 
  该事件,不仅拷问了政府对特殊部门领导干部任命的条件要求,在未取得警衔的情况下,能否将其任命为公安局副局长。也拷问了当地领导干部的选拔使用,就这样一个思想肮脏,行为奇葩的人究竟是怎样成为科级干部的,又到底是怎样升职为公安局副局长的,难道不应受到质疑?相关部门在选拔使用干部时,如何坚守好干部标准,怎样落实"三严三实"要求,难道不值得深思?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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