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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强化”抓实抓严纪律建设

时间:2017-07-25 14:57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云同 点击:
强化责任追究。要把问责作为抓纪律执行的关键,坚持有责必究。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的个人,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应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
    5月24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成都开幕,王东明书记代表十届四川省委向大会作了题为《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 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报告。王东明书记强调,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加强纪律建设,加大力度查处违纪行为,对此,笔者认为应强化四个方面工作:
   强化纪律教育。党的纪律是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首要的是加强对党员的纪律和规矩教育,让党员明确必须做到的行为规则、明确不可逾越的禁止性规定。应通过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促使每个党员都能了解掌握党的纪律的具体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切实将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执纪担当。《准则》和《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检部门要敢于亮剑、严格执纪、勇于担当。凡是把纪律规矩当“耳边风”的,都要按《准则》和《条例》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强化监督管理。要把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从监督管理人、财、物等方面入手,加大事前、事中监督力度,用监督压实工作落实。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及时处理,防止“破窗效应”,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强化责任追究。要把问责作为抓纪律执行的关键,坚持有责必究。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的个人,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应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形成纪律执行的强大推动力,充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把管党治党的阵地前移到纪律防线上来。(云同)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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