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春秋假”一厢情愿
据报道,安徽芜湖从2026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春假为一至八年级学生,秋假为一至九年级学生,假期时长均3天,春假从4月1日起至4月3日止。
春秋假制度是由国家政策引导、地方探索实施,现已在多地落地。春秋假的制度探索最早可追溯至2014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可安排中小学春假。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同年9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政策,提出在不减少教学总时长的前提下,探索增设春秋假并相应缩短寒暑假,以促进服务消费。2026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明确支持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由此可见,实施春秋假的初衷是为了促进服务消费、拉动内需。
然而,众所周知,小初中学生都是未成年人,他们绝大多数人的生活起居还是靠大人。现在,这些学生的家长或上班,或在外做工,他们上学接送大多数是爷爷奶奶,如果学生放春秋假后,爷爷奶奶上了岁数,而家长们又没有假期安排,这就不可能有时间与孩子相伴,更谈不上带孩子外出旅游观光了。那么,学生在春秋假里只好有的围在家里,有的送到小饭桌,非但起不到促进服务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且还给家庭增加了负担。为此,我以为,实施中小学生春秋假制度,应与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年休假、调休或补休制度,同时,鼓励企业通过弹性调休、轮岗轮休等方式统筹安排工作等同行。否则,实施中小学生春秋假促进服务消费、拉动内需的初衷,将成为“一厢情愿”。
从春秋假假期安排来看是科学合理的,春假3天与清明连休,秋假3天与11月双休日连休,一般有五、六天的时间,也是一个长假,如果在实施中小学生春秋假的同时,配套推动职工带薪休假、文旅优惠等措施,就一定能达到助力亲子共游与消费激活的目的。望各地积极落实中小学生春秋假后的配套措施,莫让春秋假一厢情愿。(奚居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