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事小而不为
当前,少数干部存在“眼高于顶”的倾向,热衷于“大蓝图”、追求“大手笔”,却对工作中的“小事”不屑一顾。殊不知,小事不为,大事难成,这种“选择性作为”的浮躁思想必须予以纠正。
小事“无为”,源于心中“无谓”。一方面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对显绩潜绩的辩证关系认识不清、理解不透,只关注“出成绩”的光鲜、却忽视“打基础”的沉淀。另一方面是宗旨意识树得不牢,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缺乏“设身处地”的同理心与“义不容辞”的责任感,将民生“小事”视为无关大局的琐事、可缓可拖的闲事。
小事虽小,却不容“小视”。政策解读、窗口服务、隐患排查、走访调查等大部分日常工作,从具体操作层面,都是“小事”,但从民生需求层面,却又是实打实的“大事”,关乎群众获得感,关乎政府公信力,更关乎党的执政根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细节决定成败,只有把小事办好、办实,才能筑牢民心根基,巩固执政基础,汇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成事于微,关键在于“有为”。首先要有“愿为”的态度,树立“群众事无小事”的观念,主动将小问题、小诉求纳入工作视线,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其次,要有“能为”的方法,善于从制度、流程层面入手,优化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率,把小事办得规范、办得高效。最后,要有“敢为”的担当,在面对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和需协调多部门的复杂工作时,敢于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不怕担责、不避矛盾,不仅把小事做好,更要在解决问题中检验工作成色、锤炼过硬本领。
“道虽迩,不行不至。”广大干部既要仰望星空、志存高远,又要脚踏实地、注重眼下,在平凡的岗位上积跬步、累细流,才能于细微处见真章,在实干中创实绩。
撰稿人:邹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