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流程”流于形式
流程原指工业品生产中,从原料到制成品各项工序的安排程序。只要严格恪守流程,就能保障产品的安全质量。同样,制度管理中的审批流程,也需要以“严格”与“效率”为保障。应当说,“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已成为企业内控管理的普遍共识。
近年来,随着强监管、严问责力度持续加大,强化流程制度化管理,正成为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构建全员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的重要抓手。可以说,流程是制度落地的“桥梁”,是权力运行的“轨道”,更是防范风险、堵塞漏洞的“防火墙”。
然而实际工作中,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工作完全依照标准化流程推进,各环节环环相扣、看似井然有序,最终结果却不尽人意,甚至酿成严重后果。比如1994年西安导致160人遇难的特大空难,表面看是两名维修工人粗心将插头插反所致,但相关“流程”把关人员的失职,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
按照流程,飞机检测需经过三重审核:维修人员检查、复查人员复核、值班主任验收。但检查时,值班主任因临时有事,提前在检查单上签字放行。维修员见主任已签字,便认为没有问题,也跟着签了字。流程虽未中断,却完全流于形式,最终酿成惨祸。
“签字”流程的初衷,是层层把关、级级设防,保障审批事项的安全性。但现实中,这类“签字”流程往往走了过场:有的对签字内容不加审核,大笔一挥随意签章;有的见前序环节已“把关”,便默认无虞,签字“通过”;有的审核检查走马观花、敷衍了事,以致隐患未被及时发现,最终引发严重后果。
流程流于形式的原因,或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或是执行不严格、不到位,或是责任人责任心缺失,凭“惯性思维”“想当然”行事。部分管理人员审核时,只是顺着流程“走个过场”,只要前序“节点”已通过,便不加甄别、照单全“签”。审而不核、签而不查,把关环节形同虚设,流程自然失去了监督管理的应有之义。
制度流程化能否真正发挥效用,关键在于监督考核与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一方面,需优化改进流程,确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科学合理的新流程,坚决避免多头管理、职责交叉、分工不明,让流程更贴合实际工作需求;另一方面,要配套跟进监督检查与奖惩机制,做到过程有监督、结果有验收、优劣有奖惩。常言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只有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个人,让失职者付出应有代价,才能倒逼干部将流程视为“规则”而非“摆设”。
流程之“流”,应当是顺畅高效,而非放任自流。流程中的每一个节点,都要像螺丝钉一样拧紧固牢,做到环环相扣、层层把关、各负其责。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避免流程流于形式,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陈常国
